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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翻窗入室惊醒屋内小伙,竟掏出水果刀冲上去刺了十余下……

2020-10-19新闻18

小偷翻窗入室惊醒屋内小伙,竟掏出水果刀冲上去刺了十余下……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抢劫案。一小偷深夜里翻窗入室,惊醒了正在屋内睡觉的一名小伙。小偷慌张之下,竟掏出水果刀捅刺床上的小伙十余下,随后翻窗逃跑。万幸的是,小伙并未伤到要害,目前已出院。近日,这名小偷因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触犯抢劫罪,获刑4年,并处罚金3千元。此外,他还要赔偿受伤小伙8万7千多元的损失。

今年22岁的王某,出生于贵州省。2020年4月7日晚上11点,王某进入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看到一楼某户没有关窗,于是他翻窗入室准备盗窃。

一进屋,王某发现一名小伙睡在床上,他慢慢移动到柜子附近,翻了包和衣服,可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王某转身来到床边,想找找钱包,就在这时,小伙突然被惊醒了,喊了一句:“你是谁?”

王某怕小伙继续喊叫,冲上去捂住嘴,并掏出水果刀对着床上的小伙一通乱刺,随后翻窗逃跑。据了解,这名小伙叫小李(化姓),他从外地来南京打工,住在老板安排的集体宿舍里。当晚听到小李的呼救后,同事们赶紧起床到他房间查看,此时王某已经逃离,现场只有小李浑身是血缩在房门口。同事赶紧报了警,并送小李去医院。

万幸的是,虽然小李全身多处有创伤,肺部也有挫裂伤,但都没有伤及要害。经鉴定,小李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事发三天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王某抓获。归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同年9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涉嫌抢劫罪,而受害者小李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他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8万7千多元。

法庭认为,王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小李因王某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王某应负赔偿责任。鉴于王某归案后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近日,法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千元;赔偿小李经济损失8万7千多元。

#抢劫案件#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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