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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创新实施“三个一体化”打造依法治区新高地

2020-10-20新闻5

枣庄市山亭区创新集成学法、考法、述法一体化,巡视、督查、考核一体化,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一体化“三个一体化”学法用法模式,互为链条、闭环运行,实现全区学法形式、学法措施和学法体系的立体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建设大美“幸福新山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山亭区先后被评为全国“五五”、“六五”普法先进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强基固本,学法、考法、述法一体化推进,为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强大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以区委、区政府联合行文的方式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加以固定,按各单位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单位(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12次。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带头讲法治课2次。制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后,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强化法治培训制度。全面强化法治课程体系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区委党校、职业教育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充分发挥山亭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的作用,加大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初任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先后举办山亭大讲堂《民法典》专题讲座及各类《民法典》培训26次,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

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按照宪法必须学、专业法律重点学、民生法律优先学、新颁法律及时学的要求,确定学法内容、学法次数、学法形式,明确学习任务,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周末大讲堂等开展学法活动80余次。全区政法各单位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30余次。开展法治研讨2次研究依法治区工作,组织公职人员参与旁听庭审4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次,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60余次。

——探索完善考法制度。发挥网络积分考法平台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中实施积分考法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在线考法。年终时积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完善任前考法平台。从干部选拔环节把好法律素养考察关,开发山亭区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区人大常委会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职的重要条件,凡是区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一律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全区参加法治考试的国家公职人员5200余人次。

——创新实施述法制度。把以法治精神统揽全局、以法治理念指导工作、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为述法的重点,重实绩、看实效,并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对象,突出重点、分类要求。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向区委述法,人大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向人大常委会述法。“一把手”述法突出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出庭应诉及巡视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其他领导干部述法强调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及尊法守法等情况。述法考评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表彰及干部提拔使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已累计组织述法5次,专题述法5次,镇街、部门“一把手”720余人次进行了述法。

强化机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一体化推进,彰显全面依法治区质效

——依法决策制度化。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府法律顾问已为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00余件次,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项,审查修改重大协议、合同50份,办理重大涉法事项调处28件,有效避免了区政府的法律风险。

——依法行政规范化。全区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巡视员和行政执法督查大队的随时监督,力促执法人员学法、守法、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机构改革后开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0家,清理执法人员81人。2020以来,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共培训80余人。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会议3次,评查卷宗80卷,发现并书面向执法单位反馈问题90个。开展法治督查2次,发现并提出整改建议10件。

——依法办事全民化。将法治建设考核与干部考核同行,把“要我”学法用法变为“我要”学法用法,由被动变主动,把法治建设落到具体的工作和行为中。全区领导干部自觉严格依法办事,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办事懂规矩、重程序、守纪律,不钻法律的空子,不打“擦边球”,从而以上率下,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新常态。

强力督促,巡视、督查、考核一体化推进,形成全面依法治区良好法治环境

——选聘一员,强化监督指导。法治巡视员主要由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部门的相关领导组成,同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法律专家学者、热心法治建设的退休干部担任,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各企业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实行全方位的巡视监督,促进各部门(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成立大队,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督察大队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的领导担任顾问,区司法局法律专业人才承担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山亭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定期组织专家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案卷评查及单位之间互查。主要督察全区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正当,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落实“三项制度”情况。

——严格考核,“软任务”变“硬指标”。充分发挥考法平台作用,对积分考法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以提拔重用,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年度和专题述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个一体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模式的实施初步彰显了法治建设的规范保障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区提供了集成化、高效化的载体,实现了依法决策制度化、依法行政日常化、规范执法程序化、尊法守法具体化,打造了法治建设的新高地,有力推动了山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连续11年获得枣庄市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一名。(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王森报道)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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