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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辉南一司机醉酒驾驶出租车面临刑罚

2020-10-22新闻1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10月4日20时许,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朝阳镇滨河体育场附近路段停着一辆出租车,车辆未熄火,大灯也亮着,驾驶人躺在驾驶位上,一动不动,怀疑是发生了险情。

接警后,辖区富兴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而当民警拉开车门瞬间,一股浓浓的酒味儿扑面而来,驾驶人还在呼呼大睡,民警判定该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将案件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辉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刘吉成、民警崔光伟等人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发现路右侧停放着一辆吉E5Txxx号牌出租车,民警上前将满身酒气的驾驶人曲某叫醒,然后带至大队办案区约束至酒醒。为了及时固定曲某醉驾证据,民警通过视频追踪,查明曲某当晚在朝阳镇某酒店喝完酒后,独自驾车行至停车路段时,疑似酒劲发作,把车停在路旁,就进入了梦香。待曲某醒酒后,民警将曲某带到县医院进行血样采集,经过省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曲某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02.91mg/100mg1,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曲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曲某因一时贪杯,不但砸了饭碗,同时还要面临1至6个月的刑事处罚。

面对高成本的醉驾后果,曲某落下了悔恨的泪。目前,曲某被县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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