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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聘33名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2020-10-28新闻8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 仵树大 通讯员 宋庆党

10月28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舞阳县北高村党支部书记高景红、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卢延祥、漯河市七届人大财经预算委员会委员白荣川等来自不同岗位的33名同志担任全市法院系统的特约监督员。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向出席会议的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基于此,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聘任了33名特约监督员。而此次聘任的特约监督员大多数来自基层一线,工作生活在群众中间,离群众最近、看得最真、听得最清,能够及时了解群众对全市法院干警在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等方面的反应,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明确方向、提供抓手,进而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上图说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左)向舞阳县吴城镇北高村党支部书记高景红颁发聘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必须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陈松林在聘任仪式上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发挥外部观察优势,弥补内部监督工作盲区,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

据悉,此次聘任的特约监督员将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一线,对法院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通过参加旁听庭审、见证和参与现场执行、座谈调研等活动,监督全市法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等情况,监督法院干警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审判纪律作风等情况,不断提高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聘请特约监督员,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这既需要特约监督员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需要全市法院各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监督员履职尽责提供条件。”陈松林说,全市法院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疏通协作渠道,进一步改善监督员履职环境,确保特约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有跟进、有落实,对办理情况要逐项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或结果,注重监督成果转化,强化监督员意见建议的归纳和总结,形成解决法院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法院特约监督员监督工作取得实效、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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