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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杭州要对小区强制“刷脸”说不,其他城市请跟上

2020-10-29新闻10

10月26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据记者梳理,若修订草案通过,《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成为国内首部对小区人脸识别作出规范的正式立法。

对于杭州这一举措,有不少网友表示“强烈支持”,他们对“终于有地方说‘不’了”表示欣慰,同时也有人建议“全国推广”。

早在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就提到了互联网信息的三大原则,分别是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其中,“必要性”指的就是应用和商家在收集用户信息时必须是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同时应当对用户提前告知。

那么,物业征集业主的个人生物信息,是否合法又有无必要呢?今年三月份,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劳东燕曾就这个事情做过一番抗争,并且维权成功。在她看来,物业并没有权利收集人脸信息,物业公司属于企业性质,收集个人敏感信息需要征求当事人同意。就算公权力部门收集个人敏感信息,也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或明确的法律授权。

而且,手机人脸信息对物业来说,并不具有必要性。实际上门禁卡、手机验证等识别方式,一样具有安保功能,但是小区物业想通过更高级别的技术措施来实现“一劳永逸”,这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我们不能只看到技术带来的便利,却忽略了它暗藏的危险。

近来,利用人脸信息来实施犯罪的事情也屡见报端。据央视新闻报道,在某些网络交易平台上,只要花2元钱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5000多张人脸照片标价还不到10元)。这些照片若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照片主人除了有可能遭遇精准诈骗,还有可能因人脸信息被用于洗钱、涉黑等而卷入刑事诉讼。

就在今年年初,浙江衢州就破获了一起案件,嫌犯使用盗取的信息注册某金融平台账号,非法获利数万元。8月13日,杭州钱塘新区公安部门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在多个网络平台盗取了数千条个人信息准备倒卖。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利用“AI换脸技术”非法获取公民照片进行一定预处理,而后再通过“照片活化”软件生成动态视频,骗过了人脸核验机制,得以实施犯罪。

现在“人脸识别”科技已有滥用趋势。10月13日,在“后疫情时代的大数据应用与隐私保护”分论坛上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显示,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三成受访者表示已因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而一些场景下的“强制使用”问题也让民众感觉反感,“门禁考勤”赫然在列。而一些商城、高校以及应用软件滥用“人脸识别”,也让受访者表示“无法接受”。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堪称向“人脸识别”滥用开出的第一枪。关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场景,目前并无明确法律条文做出规定。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个人信息中最为敏感的一类“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在滥用成为趋势的情况下,亟需进一步以立法立规、制定标准等方式,加以引导。

而个人也需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于“人脸识别”的使用,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强认证”场景,比如公共安全、金融支付等,凡是发现有“滥用”嫌疑的,都应该大声说“不”。就像积极维权的劳东燕教授所说的,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每个人都需要努力地积极发声。

此次,《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可以说带了一个好头。亡羊补牢,犹未迟也。同时,也希望其他省市能够快速行动,就民众个人生物信息保护,跨前一步,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来体现城市管理者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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