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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涉及教育收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海南拟调整这些定价

2020-11-24新闻16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4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了解到,按照国家关于定价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要求,根据《中央定价目录》修订情况和海南省近两年已经明确放开价格、取消收费和调整定价职责权限等情况,省发改委对《海南省定价目录》(2018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海南省发改委提供的关于修订《海南省定价目录》的相关说明,调整部分定价内容分类、修订部分定价及脚注内容共6项,保持与《中央定价目录》的衔接;根据近两年来海南省已经明确放开价格、取消收费和调整定价权限修订11项,巩固价格改革成果;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和职能调整情况修订2项,明确定价部门,落实定价职责;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调整情况,规范定价内容表述修订8项,明确定价范围,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拟放开“公办高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标准”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随本次定价目录修订报省政府审定,若省政府同意放开,则进行相应修订。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海南省持续推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了一批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此次修订《海南省定价目录》,也旨在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11月30日

邮箱:jgc_fgw@hainan.gov.cn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702-1(邮编:570203)

海南省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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