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平两男子从中缅边境非法通道偷越回国,被逮捕!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海检第一部刑诉〔2020〕506号
本案由勐海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乙、梁某某、杨某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3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6月30日,被告人梁某某、杨某甲、杨某乙从中缅边境非法通道偷越国境至中国打洛,后于2020年7月7日被查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3.辨认笔录及照片。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梁某某、杨某甲、杨某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杨某甲、杨某乙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胜
2020年9月28日
本文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本期编辑: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