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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人大对32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2020-11-25新闻20

2020年11月23日,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对法检两院和政府30个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希靖就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评议活动在11月下旬进行,分为工作准备、走访调查和评议三个步骤进行。在活动准备阶段,被评单位认真回顾总结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报告,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编成册印发各参评人大代表。

在走访调查阶段,各镇街人大组织辖区内省市区人大代表认真讨论审议各被评单位工作报告,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视察、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联系选民,听取选民意见,了解掌握被评单位工作情况,代表书面对被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区人大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成立5个评议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任组长,具体负责整个评议活动的开展。驻牡丹区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参与评议。

评议结果分为信任单位、基本信任单位、不信任单位三个等次。评议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人大代表评议得分占总分的60%,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评议得分占总分的40%。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信任单位,85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为基本信任单位,60分以下为不信任单位。

评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结果通报全区。对评为“信任”等次的进行表彰,并颁发“人民信任单位”牌匾;对评为“不信任”等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区委或其主管机关调离或免去主要负责人的现任职务;属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现任职务。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向各被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各被评单位按照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报告。

32个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区人大评议工作组成员和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参加了动员会。

【来源:牡丹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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