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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发生在蓉江东路!赣BZ2C21驾驶员惊现遮牌“神操作”,南康交警:罚200元,扣12分!

2020-12-04新闻4

故意遮挡号牌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近日

赣BZ2C21驾驶员钟某某

为逃避电子监控

在号牌上动手脚

在电子监控面前“耍小聪明”

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赣BZ2C21驾驶员停车惊现“神操作”

12月2日上午,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工作人员在筛选违法停车照片时,发现12月1日晚上10时许,在蓉江东路有一辆用白色物件遮挡号牌的白色异常车辆停靠在路边。

再仔细观察发现,原来是驾驶员为躲避电子抓拍而故意遮挡号牌。殊不知,该驾驶员的“神操作”及车牌号已被高清电子监控全程拍下。随后,工作人员经过调取该车当天的行驶轨迹视频,多次信息比对后,确认该遮挡号牌的驾驶员就是该车车主钟某某。

目前,钟某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已录入交通违法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7条等相关规定,钟某某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或者在机动车号牌上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材料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发布君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

任何的“歪心思、耍小聪明”

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请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停车 安全出行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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