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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首批“标准地”成功出让!放管服改革再深入 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2020-12-15新闻7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12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姜楠楠 万栋平 刘成杰 张宁)12月14日,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招商产业园的B-24地块和C-50地块以总地价10053万元成功出让。两宗工业用地面积达186462.2平方米,用于设备制造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生产。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块地是烟台首批工业“标准地”。尤其是B-24地块,未来它将为烟台的新能源产业,注入发展新活力。

经过前期积极准备,12月14日上午10时,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标,以总价1043万元顺利摘得B-24地块2470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而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则以总价9010万元顺利摘得C-50地块161754.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此次实行‘标准地’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大举措。”采访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涛局长指出,我市在全省较早出台了《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为牵头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以“四园两区”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为试点,督促指导有关区市加快制定“标准地”改革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指标体系、履约协议文本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这项重点改革任务,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广林副局长介绍,开发区作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在“标准地”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地探索,实施了“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选址会商机制”“规划建设特派员”等创新举措,率先推出“全链条全周期供地模式”,打造出了一个“从选址、设计方案到验收提供全链条服务,从项目洽谈到投产达产实施全周期监管”的集约节约用地“升级版”,为“标准地”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

记者了解到,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省、市要求,持续抓好工作推进、经验推广、制度深化,以高质量的改革成果向全市企业和人民献礼。

名词解释:什么是“标准地”

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事先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进行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各项指标由行业部门在供地前提出,由政府做好场地标准化工作,企业竞得土地后,对须履行的审批事项进行承诺,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明确权利、义务、责任,接受过程监管服务和竣工后的全面验收,违反承诺接受惩戒或处罚。企业递交承诺书后,建立“标准地”审批绿色通道,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责任编辑: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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