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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各级财政已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安排资金206.63亿

2020-12-15新闻11

资料图: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的长江禁捕梅龙联合执法基地。中新网记者 彭婧如 摄

中新网12月15日电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副司长姜大峪15日透露,截至12月4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已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安排资金206.63亿元,实际支出资金148.53亿元。

农业农村部15日就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姜大峪在发布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姜大峪称,2018年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积极支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特别是6月28日国务院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财政部及时研究出台有力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长江禁捕退捕财政保障力度。

一是强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在2018年至2020年已下达87亿元的基础上,今年8月,中央财政又提前下达原计划2021年安排的5亿元过渡期补助资金,至此,中央财政计划分四年安排的补助资金92亿元已提前一年全部下达。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为更好支持地方加快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央财政又一次性新增安排38亿元补助资金,综合考虑退捕渔民数量、地方财政保障和困难情况、工作绩效评价、执法能力建设、国家级贫困县数量等方面,支持地方按规定统筹用于禁捕退捕相关工作,比如,专门安排8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执法能力建设,同时还对资金保障和工作绩效较好的省份予以了倾斜。

二是研究出台有针对性财政支持政策。今年7月,专门印发通知,重点赋予地方在相关资金统筹使用上更多的自主权,指导地方统筹用好渔业油补、资源养护等相关资金,支持地方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为推动长江禁捕退捕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今年8月,财政部印发加快建立有效机制全力抓好长江禁捕退捕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重点通过建立双周报送制度等措施,及时掌握了解地方长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全力抓好财政保障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11月4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召开视频调度会,调度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退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对加强财政保障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据调度,截至12月4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206.63亿元,实际支出资金148.53亿元。

此外,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长江禁捕退捕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今年6月至7月,财政部专门组织有关监管局对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开展了调研、核查和专项检查,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长江禁捕退捕有序平稳开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沿江十省市各级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决不能因资金安排不到位或拨付不及时影响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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