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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发布气价调整通知

2020-12-31新闻17

12月28日

淮安发布通知

调整市区冬季工商业用天然气

销售价格有关事项

关于调整市区冬季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 苏价规〔2018〕6号)精神,结合气源价格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不含洪泽区)冬季(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工商业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63元/立方米。

二、为缓解冬季天然气供需紧缺矛盾,保证工商业用气稳定供应,对高价采购的LNG供气,按照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采取代购代销政策。作价公式为: 代购天然气销售价格=代购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配气价格。 其中配气价格为0.76元/立方米。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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