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责赔了对方修车费,对方还要误工费和取车的打的费,这合理吗,对方人没受伤。
交通事故中对方要求我支付其打的费,我应该支付吗? 不应支付
我全责,对方要我补贴出行打的费 我可以不给吗? 您好。对方索要打的费用无法律依据,属过度维权,您有权拒绝支付。一般情况下,对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过程中,若仅是车辆受到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只能就车辆本身的损失要求赔偿。如果存在全责一方的,双方的修理费用一般均由全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本案中,由于只是车辆受损,而且该车辆不是营运车辆(的士或巴士)的,那么无责一方无权要求全责方承担误工费、交通费等其他不合理的费用。只能就车辆因修理产生的损失向全责方进行主张。因此,您完全不需要去理睬他的要求。若他对您的意见有异议的,您可以建议他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然,法院铁定是不会支持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对方要求每天80元打的费合理么? 你好!对方属于无理要求,可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