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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某村主任涉恶被判了

2020-07-19新闻20

7月17日上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利刃行动》专项执行网络直播活动,对全省首例把持村委会恶势力犯罪案执行涉案财物。51万网友"云"围观!

视频

上午8:30,法官法警们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的法院大楼前集结,由何文珍院长作出具体部署后发布行动指令,全体执行人员有序前往执行现场。

29名干警及9辆警车均已整装待发

案件回顾

李某林原任江口镇李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以被告人李某林等人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利用村基层组织、宫庙董事会、老人协会,采取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先后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这起案件中,李某林等人通过违规增设12名关系紧密人员为列席村民代表以控制操纵村民代表会议决策。

从江口镇经管站强取李厝村财务私章违规控制该村集体财产收支,违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对抗上级党委决定,擅自停发村党支部书记工资、不执行镇党委任命决定等违纪违法行为,把持李厝村村委会,严重破坏基层村居的法治环境,危害基层政权稳固,损害党委政府权威。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林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其未退出的违法所得款114万余元。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后,莆田市审结的首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全省首例把持村委会恶势力犯罪案件。

涉案财产存放点

2020年7月2日,涵江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林所有寄放在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村部的相关物品,并由李厝村村委会负责保管。

清点涉案财产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集体前往李厝村村委会,向村书记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并对扣押在该处的涉案财产进行清点,以便及时启动该涉案财产的司法处置程序。

法院对李某林案件实行统一执行行动,对维持村居的正常秩序、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肯定。

案件回顾

自2011年底开始,被告人方某胜网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一带为非作恶,于2013年间形成了以其本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2013年至2015年间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预当地建设工程的渣土运输、建筑打桩等配套项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以被告人方某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涵江区三江口镇周边一带,强行干预、非法控制当地的土方运输等建设工程,肆意挑衅村基层组织并辱骂村干部,塑造霸道形象,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到不法侵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权。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方某胜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继续追缴未退出的违法所得款63.73万元。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涵江法院审结的首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院长带队抵达被执行人房产处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方某胜位于涵江区涵东街道铺尾小区的房子以及一间柴火间。

在执行现场,何文珍院长带队组织部署,执行干警整齐列队前往被执行人方某胜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评估,进而确定该房产的评估价。

被执行人房子及柴火间内部情况

评估公司工作人员正在评估被执行人房子及柴火间

截至目前,涵江法院涉“黑恶”执行案件共计16件,案件标的621.83万元,已结14件,已执行到位金额263.16万元,执行到位率42.32%。此外,部分财产还在司法处置中。

下一步,涵江法院将通过内外同时发力,全力冲刺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恶势力#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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