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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重大误解 合同法中的订立合同时重大误解是什么意思?

2020-10-02知识4

合同法中的“重大误解”需要如何认定? 何为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重大误解,在我国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还是一个尚未取得统一认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至于如何认定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但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

合同法的重大误解 合同法中的订立合同时重大误解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的重大误解是什么? 合同法的重大误解。1: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参考国外立法和国内审判实践,我们认为,双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2:与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有关。被合同双方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在订立合同后才发生的事实。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立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而是对合同订立后将要发生的事实的判断错误。3: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4: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示。实践中本质性的重大误解一般涉及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身份等重要因素。5:受重大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方不承担重大误解发生的风险。换言之,重大误解与某一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生重大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到相关情况,该重大误解的风险应由重大误解方承担,此时该重大误解方不得请求撤销。6:重大误解非由表意人重大过失所引起,否则该。

合同法的重大误解 合同法中的订立合同时重大误解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的“重大误解”需要如何认定? 共7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主张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较为普遍,尤其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等交易行为中。对合同内容重大误解的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方面:一、重大误解应当是。

合同法的重大误解 合同法中的订立合同时重大误解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 重大误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337613761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4 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至于如何认定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何为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重大误解,在我国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还是一个尚未取得统一认识的问题。笔者试就此做如下探讨。一、重大误解与合同未成立、合同解释重大误解与合同未成立、合同解释有较密切的关系,应对它们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与未成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处于可动摇的状态,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当是已成立的合同,或已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如果根本没有成立,当事人没有形成合意,则撤销或变更就成了无矢之的。英美法不注重概念之间的界限,判例中认定的许多无效合同,在我们看来,是未成立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将合同的未成立、撤销、无效三者相区分。循此,应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与未成立的合同相区分。这种区分具有现实意义。合同未成立,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如要求赔偿信赖利益)适用普通诉讼。

合同法中的订立合同时重大误解是什么意思? 重大误解的意思是什么 。罗泽伟律师 四川-成都 专业擅长:离婚、债权债务、合同法 咨询电话:13981819227 咨询我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在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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