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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拆迁分三套房,想给妹妹陪嫁一套,媳妇反驳父母收回全部房子

2020-07-20新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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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儿子女儿在法律责任上,都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和女婿,则是没有义务赡养。如果房子是父母的财产,那么儿子女儿都同样有继承权。毕竟承担了相同的赡养义务,那么就应该享受对等的权利。

可在现实生活中,娘家的财产,作为女儿,多半是没有的。即使法律摆在台面上,但因为舆论压力,因为道德绑架,多数娘家人都不会愿意分财产给出家的女儿。

而女儿,除了还要履行赡养义务,只能默默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女儿稍有不满,那只会被人指责为不孝顺,白眼狼。

02

张华原本出身不高,家境并不是特别好。再加上家里还有个妹妹,父母能把他们供上大学,已实属不易。

张华和老婆结婚时,只给了老婆三万彩礼,至于房子车子,那是谈都都没谈。而当时的老婆,很善解人意,并没有太过于计较。

因为老婆懂事,父母都对老婆特别好。家里但凡有啥好的,都会给她留着。而且他们婚后和父母同住,基本都是父母掏钱应付开销,他们小两口只需要管好自己就行了,不需要操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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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结婚第五年,父母的房子突然被征收拆迁了。当时老房子拆迁,分了三套房子。得知这个消息后,老婆不知道多么高兴。

而父母考虑到老婆懂事,这些年也不争不吵要房子,就决定把其中一大房子给张华小两口,父母住另外一套大房子,而剩下那套小房子,则留给女儿当嫁妆。等父母百年之后,他们名下的这套房子,也留给儿子儿媳。

当时妹妹,已经开始和男方谈婚论嫁。虽然男方买了房子,但父母还是觉得要有自己的房子,这才算是给自己女儿撑腰。

这个决定,张华没有任何异议。毕竟房子是父母的财产,而且他也很明显占了大便宜,所以他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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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懂事的老婆,却不同意了,坚决反对把另外一套小房子留给妹妹当嫁妆。老婆的理由是,妹妹婆家买了房子,不缺房子住。

而且妹妹马上出嫁,也就是成为了别人家的人。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的财产,就应该留在娘家,而不是陪嫁到婆家。

父母跟老婆商量了很久,老婆都不愿意妥协让步,甚至还一直反驳父母各种讨好的措施。

老婆还放话了,如果父母给妹妹陪嫁一套房,哪怕是最小的房子,她也会跟张华离婚。张华的狠话,彻底惹恼了一向和善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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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跟张华老婆说,女儿虽然马上要出嫁,但这些年来,她挣来的工资,没少花在他们身上。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儿子女儿都一样,不能偏心于谁。

既然张华老婆看不上他们那两套房子,那就一套也不给了,他们全部收回来。出租也好,卖掉也好,好过被儿媳以离婚作要挟。

老婆开始以为父母只是说说而已,毕竟他们养老,还得指望儿子和儿媳。可谁知道,父母说到做到,没收了钥匙,也不再接受商量和妥协。看着眼看到手的房子,就这样飞走了,老婆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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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张华也没安慰老婆,因为他觉得老婆也做得太过分了。虽然父母陪嫁一套房子给妹妹,可父母还会暗地里补贴他们一些养老钱。

现在房子没了,养老钱也没了,还为此得罪了父母和妹妹,真是得不偿失。而面对老婆的要挟离婚,张华也没有同意。他觉得老婆有点贪心,吃相太难看了。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亲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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