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经济法中的不安抗辩权

2020-07-16知识5
《经济法》中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抗辩权只能能存在双务合同中,双务合同的抗辩权指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另一方的要求的或者拒绝其权利主张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二、不安抗辩权的制度比较不安抗辩权源于德国法,是大陆法为贯彻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而特设的制度。《德国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当事人之一方应向他方先... 经济法中什么是抗辩权 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 证人 ... 依法享有 依法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吗经济法判断题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关于经济法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一般都有履行顺序,就看双方怎么约定的,比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约定先交货,后付款,那就有一个履行顺序问题,在对方没有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不付款。如果双方约定同时付款交货,那么双方都有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一方履行义务是以对方先履行义务为前提的情况下,就有了先后履行顺序。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应该就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依法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吗 经济法判断题 不对。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有前提条件的,两次通知后才能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且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回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的,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就无权解除合同。一、《合同法》总则第69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人在履行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 (1)举证义务。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举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因而绝不允许其任意借口对方可能没有履行能力而随意中止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通知义务。虽然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但法律同时也规定该当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339656361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为了让对方知悉一方已中止履行的事实,以免其因此而遭受损害,并让其考虑设法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以消灭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适用条件,即取得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将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何种影响,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将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划分为两个层次。(一)第一次效力先履行方可中止... 经济法中什么是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经济法抗辩权一共分为三类,即三... 大陆法中的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相对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英美法系也有保护先履行义务方的规定,只是称之为预期违约制度,两者的不同在于:(1)两者的适应范围不同。不安抗辩权只有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时间上有先后之别,且只有合同约定的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合同约定的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危险时才能适用。而预期违约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先后无关,与哪方合同当事人有权提出救济也无关,更有利于全面保护当事人利益。由此来说,不安抗辩权比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范围要小。(2)两者所依据的理由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据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订阅合同之后明显减少,即对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恶化,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之危险为理由。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既有与上述行使不安抗辩权所依据的理由相近的部分,也有诸如对方当事人明示不予履行合同义务及对方商业信用不佳等理由。(3)两者的法律救济方法不同。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如果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只能先中止合同的履行,通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履行合同义务的充分保证,待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 几道经济法题 几道经济法题简答题1、什么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2、说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异同。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 问几个经济法的名词解释 企业合并 开放分类:会计、会计准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独立的企业的联合,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权益性证券、资产、签订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

#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抗辩权#法律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