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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 陈述申辩 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事项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陈述、申辩。对于不符合听证条件的,3日内可以陈述申辩规定的出处在哪里?

2020-07-20知识2

行政处罚法 陈述申辩的期限是多少天 1、《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zd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2、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因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内据,可以当场作出。为确保执法效率,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不必再规定期限。3、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规定陈述、申辩期限。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对程序要求更为严格,案情也更为复杂。基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容,应该为相对人预留一定的陈述、申辩时间。在执法实践中,多数处罚机关将陈述、申辩权期限规定为一至三天,少数部门规定为三天以上,笔者认为处罚机关参照听证权的期限给相对人预留三天的陈述、申辩期限比较适当。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事项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陈述、申辩。对于不符合听证条件的,3日内可以陈述申辩规定的出处在哪里? 你好,可以参照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这个不是很难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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