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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商品赠送 将自产产品作为促销品赠送客户如何做会计处理

2020-10-07知识37

把自产产品赠送他人如何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之规定,纳税义务人将。

自产商品赠送 将自产产品作为促销品赠送客户如何做会计处理

请问企业无偿赠送他人自产产品要怎么做账? 谢谢 1、无偿赠送他人产2113品,要做视同销售5261,并计算应交增值税4102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1653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按正常销售结转成本即可,即按捐赠数量*单位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扩展资料: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内容⑴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企业应设置。

自产商品赠送 将自产产品作为促销品赠送客户如何做会计处理

把自产产品赠送他人如何记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之规定,纳税义务人将。

自产商品赠送 将自产产品作为促销品赠送客户如何做会计处理

赠送自产商品给客户如何做会计处理? 自产产品赠送他人的,按视同销售处理。注意,视同销售只是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即按同期同类产品的售价(比如成本80,售价100)按(产品成本+同类产品的售价*17%)计入销售费用97元,销项税17元,库存商品80元。分录:借:销售费用 97贷:库存商品80销项税 17另外,由于是赠送,也就是白给,没有经济利润流入企业,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用调增。也就是只调整增值税不调整所得税。

自产产品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是否还需要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自产产品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

#营业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项税#视同销售#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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