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列明顺序,一般推荐()人。 A.1~ 招标投标法 第一候选人

2020-10-08知识6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为什么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列明顺序,一般推荐()人。 A.1~ 参考答案:B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后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理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

招标法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作废 A司以投标人身份参与某自来水厂设备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并通过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被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招标人(业主方)提出A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关于某国际。

如何看待新《招标投标法》中「排名第一不一定中

如何看待新《招标投标法》中「排名第一不一定中标」的修改? 中国电子招标投标行业的领跑者,bibenet.com 9 人赞同了该回答 比如说,国家发改委在对招标法第19条的修改中,在保留原有“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

招标人在第一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下,是不是必须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招标投标2113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5261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4102行招标的项目,1653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一中标人放弃,应按顺序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由招标人决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标第三章 投标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放弃中标,应该怎么做? 第一中标候选人选择放弃中标一般情况可能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比如该项目投标时报价过低 造成中标价格无利润。或者是中标的的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的同时 也参与了其他的项目 并且也中标了。这样企业可能就放弃其中一个中标的项目 来规避一个建造师同时有两个参建项目的现象。一般而言,招标人可以如下处理: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至于最终是选择第二中标人,还是重新招标,需要招标人集合实际情况来权衡的,情况不同,选择不同,结果也不相同。2、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弃标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由于国家政策变动、社会骚乱、地震洪灾等原因,导致中标人不得不弃标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实践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中标。

#招标人#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法律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