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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指的是不是代理人

2020-10-12知识6

民事代理行为有哪些行为? 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事实行为、不法行为不属于代理制度范围,法律对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使用代理的概念,也不属于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比如代理记账行为,虽然会计法有明确的代理记账业务规定。不得代理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民法通则规定了两种):一是法律规定需要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如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企业国有资产法46条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等;二是约定须由本zd人亲自实施的行为,比如演艺;三是法律性质应由本人实施的,包括身份行为,比如结婚、离婚、收养、遗嘱、协议确定监护人等。

生活中常见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指的是不是代理人

是不是属于委托代理行为? 7年前A和B组建公司,C想参股当股东,由于经济拮据,向B借款投资,C当场出具一张借条,口头委托B向公司投资入股,B当场出具一张收据,收据上写明收到C投资款*万元,本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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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一、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

生活中常见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指的是不是代理人

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指的是不是代理人 无权代理人是谁无权代理是非。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

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通则 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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