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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提司法建议:对江宁大学城附近小贷公司系统排查

2020-10-13新闻13

“对大学城附近的相关小贷公司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加强职能部门的日常巡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敲诈勒索、诈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承办法官注意到被告人在江宁大学城附近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近日,秦淮法院收到了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回函,该函针对这份司法建议作出了积极回应。

秦淮法院提司法建议:对江宁大学城附近小贷公司系统排查

记者了解到,该份《司法建议书》缘于一起敲诈勒索、诈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秦淮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戴娟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王鹏等六人在江宁大学城附近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多次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在江宁大学城一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审理,被告人王鹏等六人均认罪认罚,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为避免类似案件继续发生,有效净化校园坏境,维护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戴娟法官提出了司法建议。内容包括通过“防范套路贷”“拒绝校园贷”的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在校大学生充分认识校园贷的危害性,提高日常警惕性,防止上当受骗;对大学城附近的相关小贷公司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加强职能部门的日常巡查,并要求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等。

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收到这份《司法建议书》后,组织排查核实,并制定详细措施。内容包括成立“校园贷”调查处置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调查处置方案和维稳预案,拨付专项经费加强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摸查大学城周围各小区和办公场所,详细登记从业者身份信息,挤压校园贷的生存空间等。

据介绍,秦淮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法院和被建议部门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上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套路贷#校园贷#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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