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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指定物业吗? 必须使用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吗

2020-10-14知识3

在交房初期,由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是否合理? 当然一点也不合理!买房者在选择买房交款的那时起,其实就完全处于被动之中了。交房时还得必须预交半年或一年的物业费、装修押金等等七七八八的费用,而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其实又都是开发商自己的子公司,业主只能被动接受。像物业这种有关的大利益,开发商怎能把这个大蛋糕白白送出?什么物业公司亏了不赚钱了,这都是物业公司的一家之言谁信谁才傻呢!开发时大捞一笔,后期服务再慢慢宰割你,作为买了房子的广大业主,只能成为人家砧板上的肉了!

开发商有权指定物业吗? 必须使用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吗

新住宅物业必须由开发商指定吗?

开发商有权指定物业吗? 必须使用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吗

第一年物业是不是必须如开发商指定的 这个不一定的。通常都是招标的。开发商作为第一业主是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好些开放商在售房时名以上面说是高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标准,其实都是挂着顾问的名头以自己内部核心人员名义成立的物业公司在操作。

开发商有权指定物业吗? 必须使用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吗

开发商可以指定物业公司吗? 不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1363663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扩展资料:1、业主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大会:(1)根据国家建设部第33号令第6条:“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管委会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管委会是参与物业管理的常设机构。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主要通过管委会来实现。(3)一般情况下,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4)其后业主大会由管委会负责召集。通常情况下,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业主大会的决定须。

开发商有权单方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吗? 住宅区开始入住后两年内,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开始入住两年后,业主委员会应依本条例规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物业进行管理,原开发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承包管理。在住宅区开始入住两年后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管理。

新住宅物业必须由开发商指定吗? 因小区业主尚未入住,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而小区需要管理,一般都是开发企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

开发商有权指定物业吗? 开发商无权指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能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在新房子交付初期,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但是不能将聘用哪个物业公司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加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的选择权自动转移到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之前委派的物业公司合同期满后,须由业主委员会予以评估,做出继续留用或者另行聘用其他物业公司的决定。因此,住宅区开始入住后两年内,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开始入住两年后,业主委员会应依本条例规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物业进行管理,原开发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承包管理。在住宅区开始入住两年后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管理。

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后来变更其它物业公司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需要什么条件?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经过投票,直接变更物业了。这情况合法不?

#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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