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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法律地位

2020-10-15知识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可以修改吗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27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

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法律地位

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

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法律地位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这两种条款分别是指什么?请问谁了解吗?

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法律地位

哪位高人,请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通用条款能修改吗?修改了能不能有法律效应?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通用条款能修改。从法律上讲,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工程建设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只要合同约定的内容没有《合同法》第52条、53条、54条规定的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就是有效合同,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就应当切实履行。同时,示范文本只是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一种起示范作用的文本,其本身不是法律。“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的方针,是国际承包工程的惯例。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有任凭招标人“宰”的感觉,但在合同签订后的履约期间,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就会得到明显改善,此阶段施工企业如果重视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签证索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成本、工期,还是能弥补投标时的损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

哪位高人,请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通用条款能修改吗?修改了能不能有法律效应? 合同当事人在成就合同过程中,对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要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经合同当事人确认的是有效的合同行为(或有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协商进行修改或是变更施工合同,对于修改或是变更过的协议与文件,其效力应该高于其它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文件高于签署在前的文件。扩展资料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几个常见问题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

请问合同通用条款是否能更改?与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相违背的专用条款有效吗?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予以说明。其中,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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