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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辖区作案是流窜作案 哪种情况适合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A.被告人流窜作案B.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轻微、危害不大C.

2020-10-17知识16

立案管辖、审判管辖两者的区别 你好,如果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请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1)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 A、立案管辖 又称职能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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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次作案是指几次,是指三次以上作案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我也要问 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 一、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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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适合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A.被告人流窜作案B.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轻微、危害不大C. 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刑事诉讼法》的管辖。犯罪地不易确定的案件适合于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被判处管制的案件由于刑罚执行地的原因也适合于被告居住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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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跨区域作案管辖问题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2113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5261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4102地的公安1653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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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制#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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