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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显著

2020-07-21新闻9

本报讯(记者李鹤)近年来,我市以“生态立市”为主导战略,以提高整体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使多年累积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得到改善。

——整治大气污染,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我市建成华能供热并网项目,实施宾馆洗浴锅炉热水配送,推动工业锅炉提标改造,完成县级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设施淘汰改造35台。建成市级机动车尾气监管信息平台,16家环保检测机构与市平台数据连接,检测结果通过视频公开,全市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12.9万台,合格率92.59%。我市还实施几年来最严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制度,建立督查二级网格4个、三级网格25个、四级网格130个,使秸秆露天焚烧得到有效管控。目前已经取缔“散乱污”企业18家,建立和完善了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伊春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治理水环境污染,水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开展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河道管理能力提升三大攻坚战,实施“两河十四沟”环境执法责任制,实行按人包河、包沟制度,建立“一企一档一策”问题整改清单,逐条整改落实。目前已经向上争取水污染治理资金4968万元,全市13条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建设的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东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6个污水处理工程基本完工,保证了水污染问题从源头得到治理。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鹤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建成五号水库一级保护区路段7个应急事故池及雨水收集管路,修建排水沟260米,市级两座水源地基本完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目前,萝北县第二饮用水水源地、鹤北林业局水源地和名山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已获省政府批复。

——管控土壤环境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编制《鹤岗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鹤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目前,我市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已经向上申请专项资金500万元,建设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市54家医疗机构、249家医疗诊所、9家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全部纳入收处,实现一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疫情期间安全处置医疗废物234.06吨。

此外,我市大力推动农村污染治理,完成32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绥滨县水源保护区内389户、萝北县水源保护区内80户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收储设施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86.8%,调整取消宝泉岭地区畜禽禁养区36处。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联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近三年专项行动中的12个点位的问题整改完成5个并销号,剩余7个点位正在按进度推进。我市去年空气质量同比排名全省第四,综合变化率同比排名全省第一。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松花江干流绥滨入口断面水质为三类水体。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无重污染严格管控类农用地,暂未发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

#污染治理#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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