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 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在判决书上怎样体现

2020-10-17知识15

破产管理人是诉讼主体吗 破产企业管理人可以代为参加诉讼,但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破产企业管理人不应是一个离开破产企业而独立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它属于破产企业内部的特殊表意机关(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破产企业管理人成员若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渎职违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3366139法有损害破产企业债权人利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国家利益或破产企业股东利益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管理人成员个人承担。破产企业管理人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外不应具有民事主体法律资格,若需对外签约或诉讼,不能以自己名义而应当以被破产企业名义组织实施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 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在判决书上怎样体现

在法律中破产管理人的地位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 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在判决书上怎样体现

破产管理人是诉讼主体吗破产管理人是诉讼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 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在判决书上怎样体现

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在判决书上怎样体现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浅析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有这样一个案例:破产管理人在清理某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资产时,发现该公司仓库中存有大量的过期农药,有人上门要求收购该批过期农药,且出价可观。环保部门要求将该批农药销毁,处理费用40万元须从破产财产中支出。破产管理人是否有权选择对该批农药的处理方案?还是作为破产财产的变价事项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如果破产管理人拟定出售该批农药,那么,取得的价金则作为破产财产变现收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该方案固然能够取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如果选择销毁的方法,要从破产财产中支出40万元费用,必然减少债权人的债权受偿金额,债权人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不会同意该方案。如果债权人会议决议选择出卖该批农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破产管理人应否执行该变价方案?如果该批农药出卖后导致买受人损失,应当由破产财产承担赔偿责任,还是应该由破产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这样的具体问题,破产法没有具体规定,那么破产管理人如何处理?有关权利人享有怎样的权利?这就需要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决定。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破产管理人行使职权的大前提,大前提给出了,具体情形如何处理的结论,就可以自然地推导出来。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在2009年受理了一起破产案件,指定。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一、管理人的概念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它是一个机构的名称吗?抑或是一种职务的名称?小编认为,管理人不是机构的名称,而是职务的名称。。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在新破产法的立法过程中,针对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债权人代表说”。这种观点认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不是所有人利益的代表,而仅仅是债权人。

#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法律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