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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行《厅长在线》活动 在线谈用地用矿审批改革

2020-10-20新闻13

10月1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谢瑾瑜率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走进《金土在线·厅长在线》直播间,围绕“深化用地用矿审批改革”,回答网友提问。

近年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围绕用地用矿审批改革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2017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供给侧和“放管服”改革,在全国首创建设用地用矿审批“三级联审”改革并取得成功,最大限度下放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和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今年,为积极克服疫情防控带来不利的影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需求侧问题导向,下放用地审批权,纵深推进矿业权登记“三级联审”改革,从注重审批向完善职能转变和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

访谈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今年在用地审批改革方面进行的探索实践成为网友关注的话题。谢瑾瑜向网友解答,今年5月2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的《关于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明确下放用地审批权限,将除国务院授权的南宁、柳州、桂林三个中心城市批次用地和全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通过授权和委托方式,下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此次下放用地审批权限,放权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此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还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网友同样关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今年在深化用矿改革方面的新举措。谢瑾瑜表示,今年4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化配置,抓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矿产资源要素保障。此次改革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是《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二十年以来最重大最全面的改革。改革实施后,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对推进广西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通过简政放权,减少行政管理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二是通过放管结合,狠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净矿”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通过优化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轻矿业权人负担;四是通过储量和权益制度改革,规范财政出资勘查,进一步摸清广西资源家底,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互动交流环节,谢瑾瑜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还就网友咨询的今年我区在矿政审批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矿业权协议出让方式、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送审备案等问题进行解答。

谢瑾瑜在活动中讲话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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