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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高效执结民生案 大红锦旗获赞扬

2020-10-22新闻36

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不速之客”,10余名农民代表在也克先拜巴扎镇武装部长翟成、支部书记刘新柱、驻村工作队长吴军华的带领下,将书有“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手中,并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的公平、公正,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我们的案件执行完毕,让我们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承包费,看着你们每天在田间地头执行,你们真的辛苦了······”

案情回顾:2011年,也克先拜巴扎镇钢花村34名村民与被执行人刘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同意将34名村民的127.4亩红枣地承包给刘某,2020年刘某未能按期支付土地承包费,34名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庭审调解,确定刘某须于2020年6月10日前,向34名村民4支付2020年土地承包费共计127000元,调解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4名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刘某以2019年红枣亏本、无钱支付为由,请求延期支付,经调查,刘某除红枣地外,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考虑到若34名农民的土地承包费无法按期执行到位,极有可能导致部分农民返贫,执行干警多次与信访局、村委会干部前往田间地头,从当前脱贫攻坚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性着手,对刘某进行耐心地释法析理,最终说服刘某与34名村民达成和解。日前,刘某已将51000元支付完毕,近日,其按照协议内容将剩余76000元全部支付完毕,至此,34名农民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

公平公正、高效规范是该院执行局一贯坚持的执行宗旨。今年以来,该院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以最高的标准和最严的要求办好每起案件,多次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宋云、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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