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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募员工五百人,出口创汇百万美元……他们的企业又“活”了

2020-10-23新闻22

“检察官同志,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刚刚过去的八月里,我们实现了销售收入破千万元,利税三百万,出口创汇一百多万美元……企业又活了!”

九月里的一天,某药业公司负责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言辞恳切,感谢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打击与挽救并重,“严执法于细微处见真相,查民情挽救企业于危澜”。

故事要从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说起……

2016年2月,某民营药业公司接到上海一家进出口公司的委托,生产一批某品牌注射液。

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和杨某某在未审查品牌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即决定接下这笔订单,并委托他人印刷品牌包装材料,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随后第二单、第三单……直到最终案发。

2019年5月

吴某某、杨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原本形势一片大好的公司陡然失去核心管理者,陷于停产状态。

吴某某万分着急,这十余年来他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管理,将公司带入新三板上市,现如今因他的过失,心血尽失不说,还要面对公司停产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数百名员工回家待业,身陷就业危机;已签约订单无法完成,客户索赔;高端技术人员接连出走……

在这样焦虑的心情中,案件办理一步步推进。

2019年12月

该案移交上海检察三分院审查起诉,

他聘请律师为他说明情况。

为审慎处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发展,切实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三分院在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

涉案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虽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其主动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无前科劣迹,遂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及副总经理杨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吴某某、杨某某在回到公司后,召开高层会议、分析公司停产期间相关情况,带领员工迅速投入到复工复产工作中。截止到近日,该公司大部分生产线已恢复生产,已召回和新聘用员工近五百人。

2020年6月

该案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一百二十万,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一次失足,差点毁了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

“为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公司将即刻筹建法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相关法律专家进厂送法,让每个员工都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该公司新任负责人在感谢信中写道。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只有牢牢树立这样的意识,才能在工作生活中有所“敬畏”,不越底线。

今年以来,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严重冲击,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等多重压力叠加,值此之际,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办案期间,检察机关在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同时,通盘考虑经济发展、企业生存、职工就业等一系列问题,促使该民营企业重新启动,既维护法律权威、公正司法,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冠肺炎_社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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