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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火葬:破坏朝廷维护社会秩序的意愿,只能在民间一些地区流行

2020-10-27新闻18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国家,丧葬习俗是以土葬为主,后出现了其他不同形式的丧葬。比如西藏地区的天葬,火葬等等。

有人认为是古代僧人去世后均下火葬为主,尤其自唐朝开始佛教的广为传播,火葬自唐朝就已经流行。也有的人认为中国的封建传统思想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人去世后一定要入土为安,灵魂得到安息,所以唐朝居然禁止"火葬",只能埋不能烧。浪淘沙,究竟是真是假?让我们的视线回到那个时代。

一、火葬墓的发现

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春秋中、晚期,在中国东北地区的考古学者已经发现有火葬墓的存在。

早期的火葬墓有洞穴和石棚两种形式,火葬墓群区划清晰,墓形制多样,坑底及坑壁均有火烧的痕迹。出土遗物有石斧、玉石凿,陶器碎片,显然,这是火葬墓的陪葬品。这有可能是中国最早的火葬墓。

或许在北方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地,火葬是当地民族较为普遍接受的殡葬形式。当时的中原地区有没有火葬不能准确的知晓,但火葬的流行肯定是没有的。

二、唐朝时期火葬与土葬两种形式并存

回顾前面,火葬这一葬俗习惯最早在少数民族地区比较常见,而并没有在汉族人民中实施。但是到了唐朝,火葬这一丧葬形式开始在汉族人民中流行。这里面有佛教文化传播的影响因素。

佛教自从东汉末年传入中国以后,经过魏晋南北时期、隋朝再到有唐一代,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唐玄奘法师历经千难万险带回中土大唐的佛经典故是真实的事件,也是被人们众所周知的事。

佛教在唐朝时期发展到鼎盛。在这样一个大力提倡佛教文化的社会里,佛教中各种习俗也必然影响到下层百姓,其中火葬习俗的影响尤为明显。

佛教中重视人灵魂的超度、讲究前世今生的轮回,把肉体看作为灵魂升华的负担,需要将肉体进行火葬,消灭人对肉身的执着,如此灵魂才能到达往生极乐世界。佛教的创始人释迦摩尼就是火化肉身,最后成佛。

如各位有幸到敦煌旅行的时候,从敦煌壁画中我们也能看到火葬时的场景。唐朝的僧人与世俗之人共同生活,越来越多的接触世俗生活,通过一些公益活动如修桥、铺路等为人民服务或是自然灾害发生时,寺院对普通民众的救济,还会参与一些世俗政务,与统治者联系紧密。

各个方面佛学与大众社会的交融在一起,佛教这种对于人死后需要进行火葬的形式也必然影响到汉族人民。尤其在佛教传入中国后,人们为信仰佛教的亲人实施火葬,在唐朝也是正常被大家接受的事情。

佛家讲究通过火葬消除一个人的业障,在另外的世界里功德会修圆满,这种功德也会延绵子孙后代。

三、儒家思想在古代火葬土葬的体现

唐朝开元盛世不必再说了,自唐朝厚葬之风在国计富足的唐代得到充分发展,上至帝王,下至普通百姓,其葬礼中都透露着一种奢靡之风。

因为唐代法律的威严性和震慑力的欠缺,具有严重的滞后性,很多严重违反礼仪的行为在唐律中却找不到相应的惩罚条例。对功高勋殊的人,往往由皇帝亲自下诏,举行隆重的葬礼。

即使对具体仪节内容作了规定,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距离法律的强制力效力还远远不够。这种厚葬之风席卷了整个唐朝时期上上下下的民众,谁家下葬的面子看的很重要。但这对于下层的普通百姓往往是承受不起的,是无力承受的。

对于贫穷的下层百姓而言,人死后进行火葬不失为一种经济的丧葬方式。贫困人民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支撑他们举行隆重的火葬仪式,只是进行简单的火葬而已。由此可知对于黎民百姓而言,举行火葬不过是为了节约钱财而已。

至此,火葬在民间也逐渐形成一种约定俗成、普遍认同的丧葬形式。还有需要说明的是,富裕人家也会进行火葬,当然火葬的流程是很隆重且繁琐的。唐朝当时的政府也没有出台禁止民众不许火葬一说。

唐朝当时虽然盛世,但交通依然不便利,远不及宋代。在车马慢的时期,人在客死他乡后如何落叶归根,这是漂泊他乡的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在受到环境制约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采取简单方便快捷的形式来解决。

尤其遇到夏季客死他乡离世的人,等不及用车马运回故乡入土,所以在特定的环境下火葬处理也是现实存在的。这种客死他乡的人群不仅仅有普通民众,还有皇亲国戚贵族。由于皇室斗争,皇室后妃竟然漂泊在外客死异乡。

在如此凄惨环境下,只能火化其尸体。当然这种情况不是常态,但却是真实存在的。这种丧葬形式毕竟与儒家传统的墓葬礼仪背道而驰,给传统的丧葬形式带来了新的挑战。

受当时佛教文化的影响以及人们主观上的选择,火葬礼俗与我国传统的墓葬礼俗开始融合,为当时一些百姓所接受。除了受到非常时期环境限制,上层统治者采取火葬以外,有唐一代,火葬只是在民间出现,而并未得到官方许可。

究其原因,火葬习俗对国家制度带来新的挑战,打破中国传统丧葬习俗。火葬习俗的出现不仅是改变传统葬法,更深层上是体现佛家文化对儒家文化的冲击。儒学占据中国文化的主流,是中国封建统治时期主要的思想意识形态。

而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其中许多教义和观念与中国传统儒家伦理道德理念相悖。火葬习俗并未得到中央朝廷的许可,甚至中央朝廷立法禁止这种焚尸行为。

除了政府以外,一些士大夫、文人也不认同佛教的火葬问题,对火葬持反对态度。历朝历代都以传统儒家丧葬礼仪为主要形式实行墓葬。墓葬的实行还与儒家大力提倡孝道密切相关,丧葬祭祀礼仪是儒家伦理的重要规范,而且也是衡量孝子的重要内容。

丧葬祭祀礼仪不仅蕴含着真切的人文情怀,而且也体现着儒家伦理道德与政治秩序的重要关系。人们对于这种儒家丧葬祭祀文化的深刻认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在几千年的封建国家王朝,国家的礼仪受到强权支配,统治者从思想上统治人民,细化下以儒家思想控制人们的意识。

唐朝丧葬习俗中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文化内涵和生活方式,通过一整套的制度化等级化的方式与人们形成紧密联系,积累成人们所约定俗成的丧葬礼仪,以期达到儒家所提倡的孝道功能和教化目的。

唐朝法律出台有罪的人判处罚则其中的一条是烧尸,这说明了火葬在唐朝政府看来是不允许的,是不尊敬死者的一种法律层面的表现形式。

在《唐会要》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犯罪被流放的犯人在死后应该由自己的亲属来收尸,并且举行传统的丧葬礼仪。唐朝如果毁坏身体的行为是严重犯罪,更不要说是将尸体进行焚烧。

自己的祖父母、父母死后,如果子孙后代将其尸体装在棺材里火烧则是要被流放两千里,如果直接将尸体火葬,最终会被施以绞刑。这些记录唐朝制度的典籍表明唐代中央朝廷制定严格的法律来控制民间的火葬习俗。

虽然朝廷确以严格的法律来控制民间的火葬习俗,但是在当时由于佛教传播的影响,前文也提到僧人去世后火葬为了摆脱人世轮回的痛苦就需要焚尸灭身,去除最后的业障,如此才能往生西方净土。很多普通百姓信佛论道,所以接受这样的丧葬形式。

政府出台法律也禁止不了民间火葬的风俗。丧葬中的礼仪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人的行为,影响着人们对传统丧葬习俗观念的形成。

丧葬文化是我国民族民俗文化的一部分,在其形式的背后渗含着民族深层的精神心理文化。

在唐朝火葬恰好破坏中央朝廷维护社会秩序与统治的意愿,违背了儒家传统丧葬形式中所体现的社会礼仪与文化心理,对政府的政治制度带来一种挑战,所以火葬在唐朝时期是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同,只能在民间一些地区流行。

但这种民间流行消灭不了也从反面来说明火葬不等于与儒家思想是相悖的。其实火葬也好,土葬也罢,内涵都是儒家思想的一种外在工具形式。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在儒家思想统治下,丧葬活动流程到体系早已被纳入到维护儒家礼仪的思想的一种工具。

佛经的传播论道归根结底也是儒家思想,为了来世对家人的回报,消除自己当世的业障,目的是为了不给周围的人带来困苦,自身的灵魂得到解脱与安息。

土葬更是把儒家思想用到了极致的形态,入土为安也是说明了让自身的灵魂得到安息,保佑在世的家人,给家人带来好运。

有句古话,谁谁家祖坟冒了青烟,无不在说明这一点。儒家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不在于是火葬也好、土葬乃至天葬、海葬也罢。重要的是让逝去的人得到解脱,得到安息,在世的人能够过好以后生活的一种美好的愿望的一种表达。

#隋唐#诸子百家#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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