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案证据留在现场,自己抢别人的车开走,这操作……
10月27日晚上8点,平乐县警方接到报警,在平乐县城至福兴路段,一男子持刀对两名女子实施抢劫并欲图谋不轨。不过碰巧有路人经过,男子心虚慌忙驾车逃离现场。
但随后男子用自己的奥迪车截停了一辆东风日产,用刀威胁驾驶员逼其下车,将车抢走后往平乐县城方向逃离,自己的奥迪车则留在了路边。
接警后,警方立刻组织警力兵分两路,一组赶赴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及全面调查走访调查取证;另一组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率追捕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围追堵截。
10月28日凌晨0时20分左右,平乐警方抓捕小组在恭城县与灌阳县交界处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阳某某,并依法扣押被抢汽车、现场遗留汽车各一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阳某某(男,33岁,灵川县潭下镇人)对其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阳某某已被平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能开得起奥迪车,居然还能干出这种事,是该蹲进去好好反省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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