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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大场所不戴口罩,将担法律责任

2020-11-03新闻13

11月1日,《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要求民众进入机场、火车站、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隔离观察人员应遵守管理规定,如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明确建立各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

条例共十章八十五条,明确“本市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法防控、系统治理,尊重科学、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各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规范相关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两个平台做好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二是明确社区治理、单位治理、行业治理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责任,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公筷公勺服务,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制定分餐制服务规范,并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要求;三是要求个人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进入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并养成勤洗手、分餐等健康生活习惯;四是动员社会各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参与公共卫生社会治理,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的责任。

信息发布最大程度保护个人隐私

重大疫情的防治都有赖于早发现的预警机制。有的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的内容,细化有关监测哨点布局的规定。

《条例》要求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包括医疗机构,药店,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服务机构,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储运、加工、销售企业,交通枢纽等单位和场所的监测哨点布局,相关部门按照监测方案共享监测信息;

《条例》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核实做出规定;同时,建立公共卫生预警制度,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一至四级预警级别,做好相关信息通报、发布工作。

卫生事件发布有时也会牵涉个人隐私。条例规定,根据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确需发布相关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进行必要处理,最大程度保护个人隐私。

应急时社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但不得损害居民合法权益

一旦出现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置?《条例》规定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市、区政府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相关单位应采取的专业处置措施;同时,规定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健康观察,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相关制度;三是规定依法开展交通、国境检疫,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四是规定了社区、单位的防控要求和相关措施。居委会、村委会应当组织居(村)民落实社区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管控、居家健康观察管理等应急防控措施,但要不得损害居(村)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舆情监测和回应、志愿服务等都提出了相应规定。

在医疗救治方面,条例规定建立由定点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要求,开展救治工作。

隐瞒病史、逃离隔离者,医费自负

除了依据上位法对违反相关的单位、个人提出相应法律责任以外,《条例》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对个人进入公共场所不按照规定采取防控措施的,有关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二是,餐饮服务单位未向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并将相关情况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范围,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按规定将有关单位失信信息以及个人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对有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行为的患者,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予财政补助。

最新疫情通报

市卫健委今早(2日)通报:11月1日0—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报告6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11例,其中来自菲律宾2例,来自日本2例,来自埃塞俄比亚1例,来自保加利亚1例,来自法国1例,来自罗马尼亚1例,来自马来西亚1例,来自塞尔维亚1例,来自英国1例。

病例1为中国籍,在巴基斯坦工作,10月30日自巴基斯坦出发,经斯里兰卡转机后于当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病例3为也门籍,在也门生活,分别于10月14日和10月22日自也门出发,经奥地利转同一航班后于10月3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因有症状,被送至指定医疗机构隔离留观。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为牙买加籍,病例5为中国籍,在牙买加生活,乘坐同一航班,10月29日自牙买加出发,经美国转机后于10月3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6为中国籍,在英国留学,10月30日自英国出发,10月3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6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已追踪密切接触者179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11月1日0—24时,无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11月1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845例,出院750例,在院治疗95例(其中2例重症)。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1例。

截至11月1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342例,治愈出院335例,死亡7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11月1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中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

资料:上观新闻、上海发布

编辑:汤婧娴

#新冠肺炎_社会#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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