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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米马路铺设298条减速带,减速带岂能私设

2020-11-03新闻13

近日,有湖南长沙市民反馈:长沙滨江路的一个弯道处,短短300米的路程,竟然铺上了298条减速带。被市民吐槽道:“开过去的时候我身上肉都在颤抖。”经交警调查,该减速带是附近的施工单位防止与出入施工地的工程车发生交通事故,私自施划、未经审批。目前,交警部门已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内将该减速带拆除。

超长减速带的痛,只有司机们会懂。今年10月,广东汕尾海丰县的一条路面上出现了长300米的“奇葩”减速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事整改后不久,长沙又出现了类似情况,300米马路铺设298条减速带,给很多司机的驾驶添了堵。短短两个月,就有两件类似事件见诸舆论,很可能说明这类事情不只是个例的存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使相关减速带的设置不违规,但从其“安全性”的角度来考量,也是有待商榷的。如此密集的减速带设置后,不少车辆为了避免进入减速带之中,会直接驶入对向车道或者中途拐入对向车道。还有不少骑非机动车辆的市民,在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因为无法忍受减速带带来的颠簸,直接行驶在马路的正中间。

这些都会进一步放大减速带设置后的安全风险,为了安全而设,结果却反而加剧了安全风险,也进一步验证了相关减速带设置的不合理性。打着安全的旗号,牺牲“安全”,才是对公共安全的最大刺痛。

当然,并不是说一定不能设置减速带,但应该更加科学合理,使其在最大程度保证安全性的同时,不影响车主体验,不放大新的风险。比如,可以铺设减速带,但是没有必要连续性铺设,间隔距离可以更大一些,道路两边可以多放一些警示标志,道路中间可以设置隔离护栏等。或者,也可以向交通部门申请,让交警来这里指挥,进而规避相关安全风险。

不过,虽然相关减速带的设置是施工单位私下所为,但交通部门应该对此早有察觉,并及时整改,而不应该等到车主怨声载道时,才进行处理。相关交通部门的现代化公共治理能力,可能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300米马路铺设298条减速带,能够出现,说到底还是相关施工单位和交通部门,没有做到“实事求是”,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科学合理的选择,凸显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公共意识的薄弱,这是最需要反思和纠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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