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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 推“十要求十不准”

2020-11-06新闻18

中新网杭州11月6日电(记者 胡亦心)“双十一”已经成为全中国乃至全球网络购物消费的一个响亮品牌,成为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一个节日。11月6日,在2020“双十一”来临之际,浙江召开网络交易电商平台治理会议,宣布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公布平台“‘双11'十要求十不准”,以制度规范推动电商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浙江发布《“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 中新社记者胡亦心 摄

浙江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局长金翔表示,2017年以来,直播电商持续升温,成为电商迭代创新的新方向。与此同时,网络直播也成为了网络违法的高发地和消费投诉的集中区。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的规范,浙江省组织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活动,通过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商家自治、社会监督,合力促进直播电商的规范发展。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浙江省范围内开设直播间带货的电商平台、商家、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方案》,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培育和稳固发展“绿色直播间”1000个;行业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行业合规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商家和主播逐渐树立规则意识,主动接受平台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增强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行业问题风险得到有效扼制,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规范;行业信用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基本实现直播电商行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初步建立电子商务信用公示、评价和约束机制。

《方案》要求,平台需建立、健全和执行平台规则和奖惩制度,加强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及时有效处置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保障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要求MCN机构按照平台规则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与主播的合同签约、管理、培训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此外,《方案》要求,有关直播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方案》明确,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平台提供“绿色直播间”在流量、排名、促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允许直播间展示统一的标志标识,为进入直播间的用户提供信用指引,增强消费信心保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合规专家评”对行业进行“健康体检”,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融入,督促和引导行业自律规范。

发布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规范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浙江网络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绍兴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获直播虚假宣传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获微商销售“三无”口罩案、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网络商标侵权案、温州市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网络刷单炒信案、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网络虚假有奖销售案等案件上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章根明说,这十个案例不是最大,但很具典型性,要求浙江省各电商平台,以此为戒,加强管理。

如绍兴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获的直播虚假宣传案中,某珠宝商行先从市场上购进蚌和珍珠,在视频直播镜头外将珍珠塞入蚌内,再到镜头前开蚌取珍珠欺骗误导消费者,用上述方式共销售珍珠9.8万元(人民币,下同)。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金翔表示,在网络监管和治理中发现,网络平台特别是电商平台是中间力量和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平台的风险管控,特向浙江省电商平台提出“十要十不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据介绍,《规范》在网店准入关口、产品质量管控、网络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权益、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渠道、绿色网购等方面对电商平台明确了要求。如电商平台要严把网店准入关口,不准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准违法违规商品入市;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在维护公平竞争上,《规范》要求,电商平台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准滥用平台优势地位;要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准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

此外,《规范》要求,电商平台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回避平台主体责任,电商平台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测监控,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平台治理水平和效率,鼓励通过神秘买样、大众评审以及媒体开放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参与网络共治,不得拒绝对抗监管执法和社会监督。(完)

【编辑:李玉素】

#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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