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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通缉犯!汉中一男子被公诉!

2020-11-07新闻38

日前,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王某某,男,1997年出生,汉族,初中肄业,户籍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因涉嫌窝藏罪,2020年5月21日被城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2020年6月4日被城固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城固县看守所。

本案由城固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窝藏罪,2020年8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2020年8月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2月28日中午,被告人王某某接到王某乙微信语音,让王某某到城固县桔园镇伏牛山庄后面石场去见方某某,王某某明知方某某系公安机关通缉犯罪人员,仍骑摩托车赶到伏牛山庄后面石场与方某某见面,并将方某某接到自己家中藏匿,期间为方某某提供饮食、起居等生活便利,方某某在王某某家藏匿4天后自行离开。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方某某是公安机关通缉犯罪人员,仍收留方某某并为其提供财物、居住、饮食等便利,帮助其匿藏,躲避公安机关追捕,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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