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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1%

2020-11-09新闻19

玛多苦海。

生态西宁。

北山河湿地公园。图片均为记者祁晓军摄

11月6日,记者从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是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全省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的五年。经过近五年努力,青海省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

“十三五”以来,青海省保护与治理并重,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实施长江源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全流域优良水质比例相比2016年提高40.5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底,长江、澜沧江出境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湟水河出境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提升16.7个百分点,其中Ⅲ类水质比例高于50%的规划目标。

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稳定。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达94.7%,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提前一年完成规划目标。

以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为重点,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6万辆、燃煤小锅炉2673蒸吨,分类推进687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27家铁合金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提前两年完成减排任务,截至目前,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1%,较“十二五”末高1.7个百分点。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安排整治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4515个,按期实现整治全覆盖,全省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达到100%,实施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超过10%,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比例#青海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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