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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43起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咋办?市场出清"不手软"

2020-11-10新闻12

日前,如皋法院召开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推进会。如皋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唐明渠,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剑平,清算与破产庭庭长黄爱平以及16位破产企业管理人参加会议。

2016年以来,如皋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0件,结案27件,目前尚未办结的还有43件。推进会上,16位破产管理人汇报交流破产案件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举措以及结案推进计划等,并交流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着重讨论涉及建筑企业及房地产企业相关破产案件处理中遇到的难点,探究有效推进破产工作的策略。

黄爱平对管理人提出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及思路方法,同时向各位管理人介绍了我院即将颁布实施的《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要求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职责,提升工作能力,加快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工作进程。

吴剑平强调,管理人与法院之间要充分沟通,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在处理各方债权人关系时要充分运用智慧与技巧,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近年末,各管理人应当及时妥善回应各方关切,确保各种工作稳步推进。

唐明渠对管理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勤勉履职尽责,规范高效运转;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主动接受监督,遵守考核制度。他强调,破产审判工作对于有效释放生产要素活力,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破产案件的有效办理离不开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应对企业破产审判过程中的各种难题,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如皋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一份力量。

(通讯员:钱照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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