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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六项清单】助力市场主体创业发展

2020-11-10新闻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系列部署,进一步给市场监管权力做“减法”,给市场信心做“加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1.在准入环节 制定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清单;

2.在执法环节 根据违法事实、情节及后果,分别制定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和从重处罚清单;

3.在监管环节 制定信用扶持清单。

六项清单共计300条具体事项,其中容缺受理30项、不予处罚153项、减轻处罚42项、从轻处罚46项、从重处罚22项、信用扶持措施7项。

一、制定背景和重要意义

六项清单制度,是市市场监管局的创新之举,更是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务实之举。截至2020年10月份,合肥市实有市场主体总数1104631户,同比增长14%。2020年1—10月份,新增各类市场主体总数181761户,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监管领域法则林立,许多企业因设立时间短、法律意识淡薄和合规经营能力偏弱等,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市场监管红线。为免除市场主体的后顾之忧,激励它们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促进它们合法诚信经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把握《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实质,在研究借鉴各地出台免罚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对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提炼,结合合肥市市场监管执法实际,制定了六项清单制度,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施行。

六项清单制度,是合肥市市场监管系统的一揽子执法改革措施,不仅进一步巩固、扩大行政审批服务“放管服”改革成效,而且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再动辄“一罚了之”,还对于轻微失信者和符合信用修复条件者采取了有效激励措施,更对党委政府不能容忍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严重违法行为划出了市场监管红线;既增强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也传递了有温度的执法监管理念,还促使市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有利于优化企业设立之后的生存发展环境,延长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

二、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

根据内容与性质不同,清单分为三大类: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类。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领域推出 “边补齐材料、边受理审核”的“容缺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第二类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包含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四个类别,所有事项均详细列明事项名称、法律规定(包含违反条款、处罚条款)、适用情形、配套监管措施。第三类规定信用扶持清单,分别为暂不列入或暂缓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加快办理移出经营异常目录申请、暂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加快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实施信用激励、不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快速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六项清单的内容,充分实现行政执法的“四个”有效结合。一是严格执法与柔性监管相结合。通过推行容缺受理与信用扶持措施,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和激发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以柔性监管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发展。二是实现监管弹性与规范性相结合。对市场监管处罚事项,推出包容审慎措施,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使市场监管既有弹性又具规范性,执法裁量情形更具体、更灵活。三是宽严相济相结合。分清执法风险、情形,大力推进“精准执法”。一方面,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进行适度、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对涉及市场监管红线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审慎、从重处罚。四是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无论是对不罚清单,还是减轻从轻处罚抑或从重处罚情形,均明确了预警提示、柔性执法等配套监管服务措施,既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违法主体及时纠错改正,也有利于实现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宗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深刻把握精准执法要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六项清单是在法治框架内的制度创新,实际上是一种针对市场主体的新型管理方式,对市场执法人员而言,意味着更高要求的执法,要在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同时,更要做到精准执法。二是全面树立服务政府理念。现代政府是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执法人员将结合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通过面对面咨询、点对点服务,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在执法中要以加强教育引导为主,通过“约谈”等手段引导, 为他们献计献策,排忧解难。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评估考核。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将通过定期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动态审视、全面评估《六项清单》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推动清单内容和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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