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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侦破纪实:自来水恶臭引出A级通缉犯 杀人越货高甲新

2020-11-11新闻52

1999年年底,成昆线上德昌火车站的员工发现,自来水里有一股异味。

据火车站炊事员介绍,“闻到很难受,很臭,那天做的好多菜都倒掉了。”

饮用水中出现恶臭

这股臭味越来越浓,车站站长派抽水女工杨桂秀去清理水塔。

水塔入口

杨去水塔放水,然后下去准备清理。可还没等她下到塔底,便又慌忙爬了上来。

抽水工

杨桂秀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派出所,报案说在水塔中发现了尸体!

公安干警下到塔底,在水塔拐角处的入口,发现了一个带血的白色编织袋。

带血编织袋

法医打开编织袋,赫然惊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经法医鉴定,死者系男性,因尸体高度腐烂,只有通过牙齿推断死者年龄大约为20到27岁之间,系被他人用尼龙绳至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仅穿一条裤子,未发现任何遗物,身份难以辨认。

消息很快传遍了德昌火车站区。整个站区职工和家属将近两千人,影响很大。当时很多人感到恶心呕吐。站区组织了联合签名,要求重处犯罪分子。

德昌铁路公安处的干警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首先开始确认死者的身份。

公安人员在德昌查找失踪人员。几天过后,所有被报上来的失踪人员都被一一排除。死者身份一时无法确定。

经办案干警对现场反复勘察及研究,初步确认:

1、水塔饮水池为第二现场,并非作案第一现场。

2、死者为外地人。

那么,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到哪里找这个失踪的外地人呢?

毫无线索

正当案件毫无进展的时候,派出所来了两个年轻人,声称他们的父亲失踪了,这个死者可能是他们的父亲。

派出所说不可能,这个死者20多岁,不可能是你们的父亲。

干警请兄弟俩辨认照片,由于尸体高度腐烂,辨认不出来。干警又请兄弟俩辨认唯一的遗物,也就是死者身着的裤子。

兄弟俩一看就哭了,说这个就是我们父亲。因为家里还有一条这个裤子。

经公安干警进一步核实,死者正是两兄弟的父亲刘先进,武汉市蔬菜公司退休职工,现年53岁。由于他身体强健,牙齿好,加上尸体高度腐败,法医将其错定为年轻人了。

干警对刘先进在德昌的活动进行了调查。因其到德昌来是准备做蔬菜生意,办案人员将调查重点放在了德昌及周边产蔬菜的乡镇。

12月26日,干警查明,刘先进曾与三名外地人商量过蔬菜生意的事。一名叫秦祖富,外号秦老妖,31岁,江油人。一名叫刘高辉,也是江油人。还有一个叫张敏,陕西人。

三人均已离开德昌,去向不明。

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去江油,一路去陕西,调查追踪。同时根据两兄弟提供的线索在德昌继续调查。

干警找到了死者生前在德昌的住处,经两兄弟辨认,屋内其他东西都在,只有信用卡不见了。卡上存了两万多元钱。

经查,卡上的钱已经被取走。根据技术手段,干警查到了取款地点,德昌建设银行

银行职员反应,11月24日,有人持刘先进的卡,分两次取走了两万元钱。第一次密码错误,第二次才取走。

银行按照规定,留下了取款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名字正是秦祖富。

干警立即赶到秦在德昌的暂住地,正南街附一号。这是一处偏僻的小巷子,屋内光线昏暗。

干警在房中发现了斑斑血迹。

干警询问房主,三人什么时候离开的。房主反应15号那天走的,三人全是一身青色,皮夹克,皮鞋,眼镜戴起。问他们干什么去,说是做生意。

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撒下法网。

2000年3月31日,在江油发现了刘高辉,张敏。在江油公安局的配合下,20余名公安干警当晚抓获了刘高辉和张敏。

虽然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但二人仍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并且表现猖狂,叫嚣要找律师来告你们。

干警不急不躁,利用心理战术和两名嫌疑人进行周旋。经过三天三夜的较量,张敏吐露了犯罪详情。

原来,三人已做生意为名,将刘先进骗至正南街附1号。进门后,三人合力将刘先进绑起来,从他身上摸出80多块钱和建行龙卡。

据交待,当时张敏说,把他弄了。

刘高辉和秦祖富两人就开始卡刘先进的脖子。

张敏说,怎么那么笨呢,拿绳子勒嘛。

然后用绳子将刘先进勒死。

之后,三人趁天黑之际将尸体扔进了水池里。

经过审讯,办案人员敏感的发现,三人杀人手段凶狠老辣,没有初次作案的恐怖心理。而且根据三人交待的情况,出租屋里不可能有那么多鲜血。

判断嫌疑人非首次犯案

专案组提取了屋内血迹的DNA信息,发现满屋喷溅的鲜血不是一个人的。

公安干警再次提审张敏。

张敏交待,三人曾合伙将一女青年骗至出租屋内实施抢劫,用同样的手法逼问其银行卡密码。女青年死也不说。三人凶残的将其杀害,并埋尸山上。

干警带张敏到山上寻找尸体,但由于时间太久,张敏记不清埋尸地点。

案情汇报到成都铁路公安局,公安局指示西昌紧咬不放,一查到底。西昌铁路公安处向全国发出协查通告。

出乎所有人意料,通告揪出了一个恶贯满盈,杀人数起的江洋大盗高甲新。

1997年,公安部就向全国发出过通缉令,通缉的高甲新就是这个化名张敏的人。

原来早在97年,高甲新便伙同其他三人在河南、河北、北京等地作案四起,杀死四人。

1997年1月6日,河南镇平县杀害被害人王小伟,抢劫桑塔纳轿车一辆。

1997年7月31日,北京海淀区杀害驾驶员马宝生,抢劫夏利轿车及手机等物。

1997年8月5日,河北省保定市杀害维修员贺胜修,抢夺5部手机等物。

1997年8月8日,北京丰台区杀害驾驶员陈若城,抢夺捷达轿车等物。

高甲新见大势已去,提出要见女朋友一面。警方研究认为,这是其要做陈述前的心理,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见面之后,高甲新万念俱灰,又交待了四起杀人凶案。

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审理,最终判处高甲新、刘高辉死刑。

#通缉犯#抢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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