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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违规运输甲醇,谎称是“食用油”,松江警方连续查获两起案件

2020-11-14新闻12

原标题:危险!违规运输甲醇,谎称是“食用油”,松江警方连续查获两起案件

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会污染环境,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无论是生产、储存,还是运输过程都必须依法合规。但总有些人贪图方便,置安全于不顾。10月底,松江警方连续两天查获两辆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车辆,两名涉事司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26日上午,在荣乐东路,一辆客车引起了中山派出所民警的注意。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车上后排座椅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几个蓝色塑料大桶。

驾驶员张某谎称,桶中装的液体只是用于烹饪的食用油。但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不得不交代,桶内所装液体实为甲醇。

次日下午,民警在辖区茸惠路一处停车场内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存在异常,便要求驾驶员王某将车门打开。民警发现,后排座椅同样被拆光,且堆放了12个装着不明液体的白色塑料桶。

“装的什么东西?”民警询问。“烧火用的,炒菜的。”王某含糊其辞,妄图掩盖其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事实。直到民警打开桶,王某这才承认了桶中所装液体是甲醇。

经查,两辆车上发现的甲醇各重达300公斤,闪点分别为18℃和10℃,属甲类可燃液体;且两名驾驶员均无法提供危险物品运输证,在车辆上也未找到灭火器,有重大安全隐患。

到案后,两名驾驶员都交代,运输甲醇是为了送到附近的小饭店或单位食堂的厨房作燃料使用。目前,警方已对涉嫌危险驾驶的嫌疑人张某、王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根据法律规定,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如实记录销售、购买信息以及数量、流向,并按规定期限备案。一些企业明明知道对方是不合规定的改装车,却仍然给这些问题车加注危化品。希望广大企业和群众严守法律规定,特别是相关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对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警方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深入打击。

文字:薛亮亮

松江警方供图

编辑: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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