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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还吃奶的婴儿算超载吗?广东交警:算!

2020-11-14新闻28

原标题:抱着还吃奶的婴儿算超载吗?广东交警:算!

很多驾驶人认为

" 小孩子个头小、体重轻,

多一个两个不能算超员吧。"

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交警:即便是怀抱的婴儿也一个都不能多

记者今天从清远交警部门获悉,日前清远高速二大队在许广高速石潭出口开展夜查工作,执勤民警在短时间内连续查处了4起小车超员违法行为,均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而且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点——车上都有一到两个婴儿或者小孩子。

执勤民警分别对4位司机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对司机进行口头教育,责令司机将超出的人员另外安排车辆转运后,才可继续上路行驶。

交警透露,到目前为止,仍有司机有一个误区,以为婴儿或者小孩子不在实载人数内,或者明知是超载行为,但觉得婴儿体重很轻,对驾驶影响不大,仍然违法上路。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认知错误。

针对这种错误想法,交警作出解释,车内人数要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车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只要车内实际人数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是一个抱在怀里、连座位都不占的婴儿,也同样是一个都不能多。

交警同时指出,

当汽车以 50 公里 / 小时的速度

发生撞击时,

10 公斤重的小孩产生的冲击力

可超过 400 公斤。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即使是抱在怀中的婴儿也无法受到周全保护,甚至会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像 " 炮弹 " 一样向前飞出去,光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因此特别提醒驾驶人和孩子家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规定,4 周岁以下的孩子需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12 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

孩子的安全是家长的最大责任,

切不可以孩子小为借口超员行驶,

务必谨记:

儿童也是乘客,

超员也属违法。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们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婴儿#吃奶#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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