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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坐车也被抓?广东男子酒后坐车回家,半路被交警抓了…

2020-11-14新闻28

原标题:喝酒坐车也被抓?广东男子酒后坐车回家,半路被交警抓了…

“您好!请您吹一下酒精测试仪。”

哔!哔!哔!...

“哇!幸好不是我开的车…诶?

为什么还给我戴手铐呀?!”

……

近日

深圳的王先生和周先生

应邀来到东莞大岭山与朋友聚餐

在返程途中遇到交警例行查车

然而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

自己虽然喝了酒

但并没有开车,只是坐在副驾驶位上

却被东莞警方一起带回了公安机关?

2020年11月8日晚,东莞大岭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杨屋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天23时33分许,交警同志拦停了一辆小车,刚走近司机,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精味!经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驾车的男子周先生血液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然而,交警同志在查看周先生车辆行驶证时,发现该车辆并不是他本人的。经询问,周先生表示车主也在现场,就是坐在副驾驶的王先生。

王先生也喝了酒,被交警叫过来时,他迷迷糊糊地说:“车虽然是我的,但我又没开车,叫我来干嘛?喝酒不开车又没犯法!”随后,交警同志将两人一并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王先生和周先生系好朋友,两人均居住在深圳市,当天应朋友之约来大朗镇聚餐,饭局上两人都喝了不少高度白酒。

散场后,两人本想叫代驾,但想到跨市代驾很难找、价钱又贵,便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这么巧有交警查酒驾。当时因王先生肚子有点不舒服,便将车交给周先生开,想着开到深圳再找代驾。殊不知,来到大岭山辖区后,便被大岭山交警大队抓个正着。

交警表示,车主王先生在明知周先生喝酒的情况下还放任其开车,且周先生血液酒精含量已达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属刑事犯罪,王先生就被认定为周先生的共同犯罪人。

现二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各位司机朋友注意了!

以下这些行为

属于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大家一定要记清楚了!

①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②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③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东莞交警一直在

常态化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请大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考虑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酒驾#交警#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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