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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司机谎称能代办京牌,诈骗100多万被判刑10年6个月

2020-11-17新闻22

地铁司机李某某谎称自己可以代办北京车牌、驾驶证、法拍京牌,被害人杨某信以为真并在朋友圈发布信息。杨某收到多人定金后均转给李某某,累计达104万多元。记者今天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判决书显示,男子李某某今年27岁,大专文化,案发前系北京地铁某公司司机。大兴检察院指控并经大兴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底至8月中旬,被告人李某某告诉相识的杨某可以办理北京驾驶证、北京汽车牌照、法院拍卖京牌汽车指标的虚假信息。

后杨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上述信息,再向被告人李某某确定不同业务的定金数额。杨某微信朋友多人将不同数额的定金转给杨某,杨某又分多次将收到定金,采用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给被告人李某某。

2019年8月18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杨某家中,核对杨某转给自己的款项,并明确告诉杨某自己无能力办理北京驾驶证、北京汽车牌照、法院拍卖京牌汽车指标的事实。

被告人李某某已将款项挥霍,杨某被骗钱款共计1041300元。8月18日晚,被告人李某某电话向大兴公安分局亦庄派出所主动投案。民警接报警后赶至现场,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大兴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大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违法所得1041300元,发还被害人杨某。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宇

#诈骗#被告人#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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