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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为!6座车竟塞32人,嵊州一司机获刑!

2020-11-21新闻25

原标题:胆大妄为!6座车竟塞32人,嵊州一司机获刑!

近期是工地用工的高峰期

有的工地为了节省开支、图个方便

运送工人,开“超员车”

不仅将工人的安全抛在脑后

也无视“超员”带给交通环境的安全隐患

你可知,严重超员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了!

案情回顾

近日,嵊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嵊州市首例在城市道路上超员驾驶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子。

周某平时负责某工地雇佣工人及接送人员上下班,为增加载人空间,其将自己家用的小型普通客车后面的位置改成小木凳和木箱。近日,他按往常一样将工人从某小区工地送回某镇途中被日常巡逻的交警查获。经清点,该辆核载6人的车辆实际载客人数竟为32人,载客超过核定乘员10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

嵊州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嵊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说法

危险驾驶罪是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的罪名,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进一步将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均纳入该罪的范围。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危险驾驶罪。

同时还特别规定,为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保障通行安全,在将驾驶人的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划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主体,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论处。

检察官提醒

乘用车辆应在核定载客内载客,不要为贪图一时的方便或利益,超员甚至严重超员载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客车司机和乘务员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乘客安全也为自身安全着想,切不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触碰法律底线。乘客也可以对客车运营者、司机、乘务员进行监督,切不可贪小便宜或者为了赶时间,搭载超员客车,以免损害到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嵊州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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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司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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