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11月23日,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假冒“星巴克”咖啡侵权案,省消保委依法提起全省首起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赔偿请求金额达2100万元,无锡市中级法院近日已正式受理该案。
假咖啡涉案超700万元,三倍“惩罚性”赔偿
2018年2月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称市场有假冒“星巴克”品牌咖啡,经查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下称“双善公司”)销售的“星巴克”咖啡为假冒产品,查证后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线索提供至无锡市公安部门。后查明双善公司所售咖啡未经“星巴克”品牌所有人授权,在明知所购为假冒商品前提下,依然伪造报关单据、虚假授权文件,通过销售员推销、物流发货方式将商品售往全国18个省份50余名商户,最终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涉案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涉及消费者众多。
2019年新吴区检察院对双善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公诉,12月刑事判决生效,同时新吴区检察院依法建议我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省消保委经研判,认为该案属于假冒商标的“涉知识产权”案件,事实清晰且已固定,涉案金额巨大,侵权现象严重,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善公司售假行为构成“欺诈”,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2020年10月2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开启赔偿之诉先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获得赔偿权是消费者基本权利之一,随着维权工作推进,在省内探索赔偿性诉讼已成为必要,该案的发起是省内首起消费民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开启赔偿之诉先河。 该案由市场监管部门最先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部门提起公诉、省消保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行政监管、司法侦查、社会监督有效衔接,刑事民事双诉讼确保维权闭环,打击犯罪同时保护消费者民事权利。这背后,是江苏省“大消保”维权格局发挥了实际效用。
而该案诉讼赔偿请求金额达2100万元,为目前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最高诉求,在刑事判决生效基础上,依法主张民事赔偿,影响力大,警示效果明显,能够有效震慑制假卖假犯罪分子,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
与此同时,该案的发起,既保障了终端消费者权益,又合法维护了知识产权人权益,为推动江苏消费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基金配套建立 赔偿性公益诉讼发起后,如何落实、处理获得判决支持的赔偿金,配套设立公益基金账户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已开始积极探索——
常州市消保委、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常州市消费维权公益诉讼退赔款项管理办法》,明确在消费维权领域公益诉讼退赔款项纳入专项资金账户,用于退还、赔偿被侵权的消费者。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致函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徐州消保委名下账户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科目,实行专款专用,统一核算,现该账户已经正常运转。
无锡市、淮安市消保委也已设立相应专项资金账户,并积极与同级法院、检察院探索建立联动对接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为了解决省级民事公益诉讼领域赔偿金落实问题,省消保委已配套设立公益诉讼基金账户,用于省消保委及其他合法诉讼主体提起消费公益诉讼所获赔偿金管理及使用,并积极与同级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规则,确保赔偿之诉所得款项能够真正用于消费者整体权益保护。 交汇点记者 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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