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张掖市民乐县一火锅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张掖消防救援支队民乐大队依法罚款32450元

2020-11-25新闻23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安全稳定。近日,张掖消防救援支队民乐大队深入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法对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火锅店处以32450元罚款。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位于张掖市民乐县县城解放北街某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即对违法事实现场进行照片取证、受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245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场所已经缴纳了罚款,并向民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同时表示一定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减少消防安全隐患。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监督执法,严惩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围剿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今后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