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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新闻┃借送养之名出卖亲外孙,要判刑!

2020-11-26新闻8

原标题:明法新闻┃借送养之名出卖亲外孙,要判刑!

省委政法委到大田法院

调研指导综治平安工作

11月25日,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平安办成员郑辉到大田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实地察看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展室,并观看了扫黑除恶工作专题纪录片,现场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该院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法院要对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增强标杆意识,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方艺参加调研。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召开部门负责人约谈会

11月25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各部门负责人约谈会,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年清主持会议。田年清组长根据各部门每季度报送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总结,肯定各部门在履行主体责任上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要按照《三明中院党组和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必做、六常抓”;要从一批信访举报件中发现问题,给大家提提醒、敲敲警钟,更好的促进法院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明溪法院开展普法进校园宣传活动

11月25日,明溪法院组织法官到盖洋中心小学开展禁毒普法进校园活动,法官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向学生讲解毒品的种类、青少年吸毒的诱因、预防毒品侵害等小常识,教导青少年防毒、拒毒基本知识,以真实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珍爱生命,对毒品说“不”,强化青少年防毒、拒毒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尤溪法院开展助学结对帮扶活动

11月20日,尤溪法院干警到汤川乡丘山村开展助学结对帮扶活动,为3名贫困学生每人提供3000元助学金。活动中,尤溪法院驻丘山村第一书记詹本枝详细了解孩子们学习生活情况,并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近年来尤溪法院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定期组织干警到挂包村走访贫困家庭学生,累计帮扶贫困学生30余名。

梅列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1月20日,梅列法院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检察院等30多家单位在万达广场开展“企业守法诚信、工人理性维权”法治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设置宣传台、张贴主题海报、发放维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有关劳动纠纷、薪资讨要等问题。当日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三元法院探索参与市域综合治理新模式

今年来,三元法院着力探索参与市域综合治理新模式。一是机制联合,搭建诉非联动、司法协同等机制,整合已有的农村人民调解室、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争取20万元基金保障,协调市域内50余家单位联动合作;二是人员聚合,增补律师、社区委员、乡贤等行业调解员110名,法官、检察官并行发力,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法院-平台-人员”流程化运作;三是资源整合,组建平台网站、微信群、APP等系列信息互动矩阵,建立资源共享池,协同治理、纠纷化解、法制教育、平安综治等资源流通增力。

将乐法院拍卖一处房产溢价率61.97%

11月24日,将乐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经过56次竞价,38次延时,成功拍卖一处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新将路31号1层02号房产,成交价58.335万元,溢价率61.97%。

永安法院

永安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地案。2019年9月间,被告人叶某为建设养猪场,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雇佣赖某到永安市大湖镇瑶田村某山场平整林地。赖某安排谢某开铲车、叶某开挖掘机到该山场挖掘、铲推林地,被永安市森林巡防大队人员发现报案。经鉴定,被告人叶某在该山场非法占用林地7169.15平方米,共计10.57亩,林地是用材林和果树林、该地山权属瑶田村委所有,林权属瑶田老人协会和黄某所有。被告人叶某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综合其主动投案、承诺在非法占用的林地种植果树、预交罚金5000元等情节,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宁化法院

宁化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2020年6月9日,李某水因怀疑被告人李某生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前去李某生家门口理论,闻讯而来的李某生与其发生争吵,李某生认为自己受到诬陷,出于气愤,先用手打了李某水左脸一巴掌,后用拳头打左脸一拳,致使李某水倒地,又用脚踢身体右侧,导致李某水右侧三根肋骨骨折、右胸积气。经鉴定,李某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李某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等,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将乐法院

将乐法院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案。2019年3月,被告人吴某某的女儿产下一名男婴,吴某某认为自己家庭条件差,且女儿有三级智力残疾,遂想将男婴给他人抚养。被告人江某某获此消息表示愿意抚养,最终商议以6.6万元价格买下男婴,2019年6月,被告人江某某与家人至被告人吴某某家中将男婴抱走并将6.6万元现金给吴某某妻子。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借送养之名出卖亲外孙,获利6.6万元,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千元;被告人江某某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追缴被告人吴某某违法犯罪所得赃款6.6万元,上缴国库。

#拐卖案件#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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