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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深山生产假烟价值达500万元,两男子获刑七年!

2020-11-29新闻21

原标题:藏匿深山生产假烟价值达500万元,两男子获刑七年!

“中华”、“芙蓉王”、“白沙”、“红塔山”、“双喜”...三明一伙人竟在山沟里非法伪造这些耳熟能详的名牌香烟。

(图片来源网络)

2018年6月,被告人胡某、吴某和陈某(另案处理)商量到三明寻找假烟生产窝点,之后选定三元区莘口镇某处后山作为假烟生产窝点。陈某提出生产假烟共需投资70万元,分成十股,被告人胡某、吴某各占一股。由被告人吴某负责管理假烟生产机器及工人日常生活,被告人胡某等人负责假烟生产窝点及行径路段的望风,且约定被告人吴某月工资2至3万元,被告人胡某月工资1万元。

2018年8月3日,公安机查获一辆载有整箱半成品散支卷烟的货车,当场扣押了“中华”、“芙蓉王”、“白沙”、“红塔山”、“双喜”等6种散支卷烟,在假烟生产窝点查获并扣押了“黄金叶”、“红塔山”等2种散支卷烟,以及生产假烟原料烟丝、假烟工具卷接机、皮卡车、厢式货车等。

经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扣押的涉案散支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在货车上查获的6种散支卷烟价值为404.95万元,在假烟生产窝点查获的2种散支卷烟价值为94.80万元、烟丝价值为14.48万元。

另查明,2018年4月底,一名自称“阿海”的男子让被告人胡某帮忙存放、运送烟丝,并承诺每袋给其50元的好处费。2018年5月中旬,被告人胡某先后2次将每包20公斤装的72包烟丝藏于某处林地里。2018年5月25日,公安机关在该林地查获并依法扣押72包(每包20公斤)烟丝。经鉴定,被扣押的烟丝价值6.88万元。

(被告人现场指认烟丝藏匿地点)

2019年9月28日、9月29日,被告人胡某、吴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胡某伙同他人共同生产、销售伪劣卷烟价值499.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胡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替他人运送、储存烟草专卖品价值6.88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因本案查获的伪劣卷烟尚未销售,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评判,被告人吴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被告人胡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四万元。

文稿来源:三元法院

编辑:饭饭、何凡、周泽文

#假烟#价值#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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