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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通报鸡西一涉黑案:检察院领导是黑社会老大

2020-07-22新闻16

7月22日下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第3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介绍了鸡西市刘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7月2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刘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刘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9项罪名,判处死刑,其他12名成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2018年9月,黑龙江省委在巡视鸡西市时,发现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涉黑案件由省公安厅指定佳木斯市公安局异地侦办。本案共抓捕涉案人员40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长达18年,涉及故意杀人等16项罪名32起案件。

刘立等人为维系和壮大犯罪集团,采取威逼利诱、巧取豪夺和暴力协迫等手段,强行入股、违规经营11个煤矿,非法营运和垄断砂石市场等,获取非法利益近2亿元。

王洪祥介绍,从刘立“升迁史”“发家史”“犯罪史”可见,其既是检察院领导,又是黑社会老大,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依仗其职权影响,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以笼络人心,操控犯罪集团,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

2010年,其弟刘刚强迫被害人王立侠(女)吸毒并殴打致死,仅强制戒毒2个月。

此外,该组织以行贿等方式,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编织关系网,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保护。本案依纪依法查处涉案公职人员131人,其中,17名公职人员因充当“保护伞”被判刑。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高语阳编辑/赵红信校对/李建良

#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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